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原外聘的审计机构为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五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行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年”之规定,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本行第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换本行年报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的外聘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丹阳农商银行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