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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定存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

办理条件:
       开户单位与我行签定《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其结算户需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部分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
适合群体:
       行政、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产品特色:
      协定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协定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1日计算产生两部分利息:协定存款利息、结算账户留存利息,利息于当日计入其结算账户
收费标准:
       不收取